如何進行法庭翻譯,法庭口譯有什么特點?
什么是法庭翻譯?法庭口譯、法庭翻譯一般是指在民事或刑事訴訟過程中,當(dāng)事人或證人由于不通曉當(dāng)?shù)?國)的通用/官方語言造成理解和表達上的困難時所得到的翻譯服務(wù)。從事這一翻譯工作的人被稱為法庭口譯員。那么,法庭口譯員是如何進行法庭翻譯的,法庭口譯有何特點?
據(jù)了解,法庭口譯主要分為同聲傳譯(simultaneous interpreting)、交替?zhèn)髯g(consecutive interpreting)和視譯(sight interpreting)三種。法庭口譯的特點主要體現(xiàn)在幾種口譯方式交替進行。
同聲傳譯是指講話人講話的同時,拖后幾個詞開始口譯,這種 方法 對口譯人員的要求較高。“同聲傳譯通常只為在庭審過程中只聽不說和/或暫時不發(fā)言的有關(guān)人員而作(如陪審員、陪審團成員、被告等),多數(shù)時候需要同傳設(shè)備以便口譯員在工作時不受干擾。”同聲傳譯在美國、香港地區(qū)等是法庭口譯的主要形式,但在大陸這種方式幾乎沒有采用。其主要原因是同傳對譯員要求太高,而我國能做同傳的法庭口譯員非常缺乏。
交替?zhèn)髯g是在講話人講述三至十分鐘后,由譯員接著將講話人的發(fā)言內(nèi)容翻譯成另一種語言。如果發(fā)言時間較短,發(fā)言與翻譯則交替進行。
法庭視譯可以說是一種口譯和筆譯的混合體,因此既可以叫做視覺翻譯(sight translation),也可以叫做視覺口譯(sight interpreting)” 視覺口譯的材料往往不會在庭審前給譯員,所以需要譯員當(dāng)場口譯,材料難度大(如判決書,證詞等),時間緊迫,對譯員的語言能力、法律知識和心里素質(zhì)都是一種考驗。
如上所述,法庭口譯不是單一的某種口譯方式,對譯員的語言素質(zhì)要特別高。在庭審的時候,根據(jù)需要譯員一會兒被要求使用同聲傳譯,瞬間又轉(zhuǎn)到交替口譯,抑或有轉(zhuǎn)到視覺口譯,甚至也包含了開庭前后的筆譯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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