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聲傳譯對時間的要求有哪些
同聲傳譯簡稱同傳,又稱同聲翻譯、同步口譯,是指議員在不打斷講話者的情況下,不間斷的將內(nèi)容口譯給聽眾的一種翻譯方式,同聲傳譯員經(jīng)過專業(yè)的同傳設備提供時的翻譯,這種方式適用于大型研討會和國際會議使用,對于如此緊張的同聲傳譯來說,同聲傳譯對時間的要求有哪些呢,北京世紀英信翻譯公司為大家介紹:
在同聲傳譯在作即席傳譯時,由于譯員的翻譯住往落后于發(fā)言者的原話,所以在發(fā)言人已經(jīng)結束發(fā)言后,譯員也應該盡快結束,否則便會影響下面的發(fā)言,引起不必要的混亂。除有特殊理由外,譯員口譯時所占用的時間,一般不要超過發(fā)言人講話所用時間的四分之三。如果超過四分之三,譯員就失敗了,這是因為:
1、譯員的講話速度較快;
2、譯員講話和發(fā)言人講話不同,不用構思,也無須為措辭或字句的選擇而費神;
3、譯員可把多余和重復的字句省去不譯,因為有些純屬口頭習慣用語,如寫成文字根本就無存在的必要;
4、對于純屬花絮性的漂亮話,也可適當省略;
5、譯員可以把并非故意的重復 (如有時為了想下句而重復上句)刪去。
當然,有時也有例外,比如由于聽眾對于譯員所用語言不熟悉,要求他講慢些,或者需要把譯義逐字記錄下來以便印成有兩種文字對照的文件,這時就要以記錄速度宣讀。
如按照議事規(guī)則或會議的傳統(tǒng)習慣,需要縮短口譯的時間,譯員在記筆記時就應該注意隨時把不必要之處刪除或壓縮,把重要的語句加以合并,使記錄下來的內(nèi)容既完整又簡明。
如發(fā)言人講完之后,主席因其發(fā)言超過了預定時間而臨時指示譯員縮短口譯時間,譯員應該盡快在筆記中劃出哪些應該全文譯出,哪些應該刪去不譯,哪些應該適當壓縮。
還有一種情況也比較棘手,即譯員所用的語言比發(fā)言人所用的語言結構復雜,用較短的句子難以將原話表達清楚,而口譯的時間又不能太長。如遇這種情況,譯員的對策有兩種:一是節(jié)譯,把主要意思譯出來,二是加快說話速度。雖然兩者都不理想,但也別無良策,但是,在這兩種對策中,還是以前者為好,因為后者會引起聽眾反感,達不到會議預期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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